New Zealand - China Free Trade Agreement.

劳动和环境

在订立《新中自贸协定》的同时,新西兰和中国还订立了《环境合作协定》和《劳动合作谅解备忘录》(《劳动谅解备忘录》)。这些协定符合新西兰政府2001年的劳动和环境政策框架,并且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两个协定在《自贸协定》的合作章节中被提及。

《环境合作协定》和《劳动谅解备忘录》为两国提供了一个务实合作的平台,从而推动发展健全的劳动以及环境政策和实践。

环境

两国承认,他们各自的环境法律及实践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环境目标。环境政策应该支持其他领域的政策(包括贸易和发展),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新西兰和中国重申他们在1992年里约里约热内卢地球峰会、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以及多边环境协议中所做的国际承诺。

劳动

新西兰和中国重申他们作为国际劳工组织(ILO)成员的义务,特别是在《国际劳工组织工作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下的义务。

通过《劳动谅解备忘录》,新西兰和中国承认,通过弱化或者不执行劳动法律的方式来鼓励贸易或者投资的做法是不恰当的,同时认为,出于贸易保护主义的目的而制定或者实施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或实践也是不恰当的。

合作和磋商

合作是《环境合作协定》和《劳动谅解备忘录》的核心重点。

关于环境问题,新西兰和中国已经就合作的具体领域达成了一个清单,这个清单并不是完全详尽的,它包括了对两国都具有共同利益的领域。这些领域包括:

  • 水环境管理
  • 沿海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
  • 大气污染控制和监测
  • 提高环境意识,包括环境教育和公众参与
  • 废物管理和处理,包括有害废物
  • 化学品环境管理
  • 环境和贸易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关于劳动问题,新西兰和中国已经同意合作推动发展健全的劳动政策和实践,包括:

  • 劳动关系和争端解决
  • 工作条件
  • 人力资本开发、培训和就业能力
  • 提高和保护移民工人的权利和义务

磋商是《环境合作协定》和《劳动谅解备忘录》的另外一个重点,两国将各指派一名协调员,使两国之间有关环境和劳动问题的沟通更加便捷。双方将就这些问题不断开展讨论,并将通过会晤来解决所发生的任何问题。

公众参与

《环境合作协定》和《劳动谅解备忘录》规定了可以向非政府部门或者相关专家进行咨询或者征询建议。公共及非政府部门的成员也可以提交与协定实施相关事务的意见或者建议。

关于《环境合作协定》,新西兰方面的联络部门是环境部。

关于《劳动谅解备忘录》,新西兰方面的联络部门是劳动部。

  • Page last updated: 03 December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