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成果
乳业
乳制品(包括婴儿配方奶粉、酪蛋白、酸奶和乳清)的关税将在5年或者6年的时间内逐步取消。
对于某些“敏感性的”乳制品,将在更长的时间内逐步取消关税:
- 奶酪、黄油和液态奶的关税将在10年内逐步取消;
- 全脂奶粉和脱脂奶粉的关税将在12年内逐步取消。
中国将为其正在发展的乳业提供某些额外的保护:
- 乳业的保障机制 ;
- 乳业的中期审议机制。
乳业的特殊保障机制
中国可以在逐步取消某些乳制品关税的期间实施某种临时特殊保障机制。
这种保障措施使中国可以针对超过约定数量触发水平的指定产品进口征收一年的附加关税(最高可达中国的世贸组织关税水平)。触发水平将逐年上调5%。
在逐步取消关税期间和在取消关税之后的5年内,中国可以实施特殊保障机制。
例如,倘若中国从新西兰进口的奶酪数量超过2009年的数量触发水平,中国可以针对当年进口的超过数量触发水平的奶酪征收附加关税。
奶粉的中期审议机制
《新中自贸协定》还包括全脂奶粉和脱脂奶粉的中期审议机制。在第6个减税年度后(在2013年),货物贸易委员会将对减税情况进行审议,以确定中国从新西兰乳制品进口的增加是否已经对中国的乳业造成了总体的负面影响。
如果委员会发现从新西兰进口的乳制品已经对中国乳业造成了总体的负面影响,则对全脂奶粉和脱脂奶粉的下一次减税可推迟一年。
只有新西兰和中国都同意推迟减税,方可推迟减税;并且只有在中期审议结果表明,中国乳业所受到的负面影响、关税削减和从新西兰进口的乳制品数量增加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方可推迟对奶粉的减税。
·羊毛
《新中自贸协定》为新西兰向中国出口的羊毛设立了国别关税配额(CSTQ)。CSTQ将为首批数量为25,000公吨新西兰羊毛提供免税待遇。该首批数量将逐年增加5%,直至2017年达到36,900公吨的上限。2017年以后的增幅将由新西兰与中国共同协商而定。
新西兰出口商仍然可以使用中国目前的世贸组织羊毛配额。
·木材和纸制品
目前,新西兰向中国出口的大部分林业产品(原木、锯木和木浆)已经免征关税。《新中自贸协定》确保上述产品仍旧享受免税待遇。
根据《新中自贸协定》,对于新西兰向中国出口的某些经过加工的木材制品和所有纸制品,不予减税。此类产品总计占新西兰目前对中国出口商品的4%。
不过,中国已经同意给予新西兰同其给予任何其他国家一样的优惠待遇,因此,与其它国家向中国的供货商相比,新西兰出口商不会处于竞争劣势。
其它主要的出口领域
·原皮和生皮
此类产品的出口值为1.108亿新西兰元(2004年到2006年的平均值),占新西兰对中国出口总额的6%。大部分产品属于将在5年之内取消关税的范畴。那些目前关税为5%或以下的产品将从《新中自贸协定》生效之日起享受关税待遇。某些产品(绵羊皮和山羊皮)的关税将在9年内逐步取消。
·其它食物制品
此类产品的出口值为0.933亿新西兰元(2004年到2006年的平均值),占新西兰对中国出口总额的5%。除了那些被纳入中国设定的将在9年之内逐步取消关税的敏感类别(参见上文)产品之外,此类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将在5年或者6年之内取消。
·鱼类和其它海鲜
此类产品的出口值为0.901亿新西兰元(2004年到2006年的平均值),占新西兰对中国出口总额的4%。除了用于养殖的鲜活鱼苗和贝类等产品(大部分已经免征关税)外,此类产品的关税将在5年之内取消。
·动物或者植物的脂肪和油类
此类产品的出口值为0.648亿新西兰元(2004年到2006年的平均值),占新西兰对中国出口总额的3%。此类产品的大部分关税将在5年之内取消。
- Page last updated: 03 December 2008
